云南大理州大理市公安局近日发布公告称,近期,大理市公安局正在侦办杨某涉嫌诈骗案。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大理某银行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银行贷款客户因贷款到期需要垫资“调头”及帮助客户降低贷款利率需要垫资偿还贷款本金为由,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向多人虚构事实循环借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
为切实维护向杨某出借资金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惩治犯罪,请涉及该案尚未报案的资金出借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大理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地址:大理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院内)登记报案,逾期未报案的将会影响自身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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