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的金条、银行存单是网购的,“高官父亲”、“模特母亲”是找人演的,豪车、别墅是租的,“新娘”实际上已结了两次婚,仍在婚姻存续状态,年龄向男方虚报了5岁,实际年龄比男方还要大9岁……
2024年8月30日,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对涉嫌重婚的尹某某刑事拘留。警方的后续侦查中,又发现尹某某还涉嫌诈骗罪。
2025年11月17日,这起重婚、诈骗案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郎”申某某介绍,接受审判时,“新娘”尹某某毫无悔意,尹某某当庭宣称,是想和申某某结婚的,不需要谅解,不会退赃。
澎湃新闻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尹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4年内与至少5名男子确定了恋爱关系,多以同样的套路向其他男子展示“富家千金”的人设,骗取部分钱财。

婚宴现场合影
婚礼:彩礼14.8万元,陪嫁46万元存单、奔驰、金条、房产
2024年5月9日,湖北随州,一场看似寻常的婚礼正在举行。
婚礼现场,尹某某的“高官父亲”与“大舅哥”盛装出席。新郎申某某介绍,自己家人按照当地风俗,向女方家支付了148,000元彩礼。尽管女方“母亲”缺席了这场婚礼,因为高额的陪嫁、女方优渥的家庭环境,不少亲友仍投来了羡艳的目光,夸赞申某某“找了个好人家”。
今年26岁的申某某是湖北随州人,曾是一名主播。2022年,他在直播时与尹某某相识,此后线下见面并谈起了恋爱。申某某说,尹某某自称青岛人,出生于1994年,父亲退伍后任法院审判长,后被返聘至青岛某局任局长(副厅级),母亲是一名模特。
申某某称,在恋爱期间,尹某某还曾向其展示父亲身穿制服、接待外宾的照片。双方家长见面时,其父还主动提出为其安排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人是“奉子成婚”,且是在恋爱期间的“第三次怀孕”。婚后不久,申母一直催促申某某和尹某某去领结婚证,但尹某某告诉申某某,因投资失败,自己“犯过事”,等以后“找关系”再补结婚证。
在男方随州老家办完酒席后,两人准备前往青岛女方家“回门”再办酒席。临行前,尹某某想带走148,000元的现金彩礼用于青岛婚礼“现场展示”,遭男方家人质疑。为此,“大舅哥”专门向男方打来电话:彩礼钱要带回去,用于婚礼现场“摆盘”,女方陪嫁数十万元和房车。
申某某说,2024年5月16日、17日是女方在青岛摆婚宴的日子,他和尹某某于16日出发来到青岛时,尹某某告诉他,婚礼已经举办完了,但自己父母因家庭矛盾,暂时不便与申某某相见。
5月21日,申某某入住女方别墅时发现,与上一次来青岛住的别墅左右相邻,并不是同一套。尹某某向其解释:两套别墅都是自己家的。
尹某某于次日外出回来后,带回了给申某某的陪嫁——20,000元现金“改口费”、一张460,000元的“中国银行存款单”、一根100克的“金条”、一辆奔驰轿车的钥匙。申某某说:“女方陪嫁了这么多东西,我把没见到丈母娘的疑虑打消了。”
在警方后来的侦查中发现,尹某某这次外出是将带来的彩礼存进了银行,并留出了20,000元现金作为男方的改口费。存钱之前,尹某某分别取了两个快递,分别是其网购的“银行存单”和“金条”。

网购的“存单”
露馅:金条、存单、房产、豪车、父母都是假的
2024年5月29日,两人结束蜜月旅行后,回到了湖北随州。
6月8日,两人因打游戏发生争执,尹某某称申某某打了她,借故闹着要回青岛“养胎”。申某某同意尹某某回青岛,但需退还148,000元的彩礼。关键时刻,“大舅哥”次日从武汉赶到了随州,让尹某某带着彩礼回去,车子、“存款单”、“金条”留作抵押。
尹某某走后,申某某觉得蹊跷——先是通过车牌号找到了车主,车主是租车行老板,这辆奔驰是租的;将金条拿到典当铺化验,用试金石轻轻剐蹭,金条表层露出了白色;咨询“460,000元存款单”所在银行,存款单上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存在。由于当天正是周末,当地派出所虽未能查验尹某某户口本的真伪,但也在次日通过对比发现,户口本也是伪造的。
6月11日,意识到不对劲后,申某某及其母亲赶到了武汉,发现“大舅哥”的公司是假的,名字也是假的。母子找到了“大舅哥”和尹某某两人,当场拆穿了两人的谎言。一番交涉后,尹某某退还了148,000元彩礼中的80,000元,并承诺回到青岛后退还余款。
在警方的后期侦查中,上述细节均得到了证实,金条和银行存单均是尹某某自行网购。经公安机关查明,“高官父亲”、“模特母亲”全是尹某某花钱请来的演员,“大舅哥”则是一名情感主播。就连尹某某此前发给申某某的B超、怀孕检查报告、流产报告,也都来自网购。

褪色假金条
真实身份:“父母”均是演员,“大舅哥”是情感博主
随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警方的深入调查,尹某某精心打造的虚假形象被彻底拆穿——尹某某长期使用的名字是其姐姐的名字,她实际出生于1989年,比1998年出生的申某某整整大了9岁;在2024年5月与申某某举行婚礼时,尹某某在法律上仍处于已婚状态(其与第二任丈夫崔某某尚未办理离婚手续)。此前,她与两任丈夫分别育有一女。
尹某某谎称怀孕,却从未进行过真实的产检,相关“医疗单据”均来自于网购。与不同男性交往过程中,尹某某也曾伪造医院B超检查单,谎称自己怀孕,以此索要“流产费”、“营养费”等。

网购的“医疗报告单”
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了解到,“女方父亲”扮演者王某某是武汉的一名演员。2023年5月,首次在武汉某商场以尹某某“父亲”身份面会申某某,收取了400元报酬(其中300元被经纪人抽走)。2024年5月婚期临近,尹某某再次找到王某某,以每天1500元的价格邀请其到随州扮演新娘父亲出席婚礼,为期两天。
面对警方的问询,王某某坚称自己只是普通演员,这是第一次扮演他人父母,对尹某某的诈骗行为不知情,也不知道其“父亲形象”被包装成“高官”。11月17日晚,尹某某“父亲”王某某回应澎湃新闻:自己没有当演员了,不会再去扮演他人父母。

演员扮演“女方父亲”
“模特母亲”扮演者郑某某是一名兼职拍短剧的家庭主妇,曾是尹某某经营的美容店的一名顾客。在申某某见家长环节以及之前另一位受害者李某某(2021年)的“见家长”过程中,均受雇扮演尹某某的母亲。令人咋舌的是,在与李某某的交往末期,尹某某、郑某某还上演过“为情自杀,母亲为女哭丧讨要说法”的戏码。
郑某某称,她也曾质疑过为何拍摄现场没有摄像头、灯光等设备,尹某某答:“现在流行隐蔽式摄像头拍摄,是为了让演员不紧张。”
扮演“母亲”前,尹某某会提前写好“剧本”让郑某某照着念并适当发挥。对此,郑某某坚称自己从未起疑,检方指控其扮演行为客观上帮助尹某某骗取信任。
据了解,尹某某花钱雇来的“父母”未被追究刑责。
而“大舅哥”扮演者实为情感博主金某(另案处理),他是尹某某花4000元请来“调解情感”的。
2024年2月,尹某某与申某某因矛盾闹分手。为挽回局面,尹某某以假名“尹某迪”在网络平台上付费雇佣了情感博主金某。金某冒充尹某某的“哥哥”,通过电话联系申某某进行“调解”,成功促使两人复合并最终走向婚礼。金某事后坚称自己只是提供情感服务,不知实情。
尹某某的过去:两次婚姻,多次“猎艳”
对申某某的骗婚并非尹某某的“首秀”。在2019年与第二任丈夫分居后,尹某某就开始通过社交软件寻找目标,编织“情网”进行诈骗。
警方查证了多位在她“猎艳”名单上的受害者。
李某某(2021年2月-4月):尹某某对李某某谎称父亲经营码头,家境殷实,拥有别墅。她曾带李某某去看一栋别墅,声称是其父所有。然而在交流细节时露出破绽,被李某某识破,关系随即结束。
杨某某(2022年4月-6月): 在与杨某某交往期间,尹某某故技重施,谎称怀孕并出示伪造的B超单。凭借此“孕情”,她以需要“流产手术费”、“营养费”等名义,向杨某某索要1万余元遭拒,后被杨某某微信拉黑。
王某某(2023年底):尹某某对王某某的欺骗剧本更为“豪华”——父亲是“高官”,母亲是“企业家”,自己则经营着一家美容店。在建立“恋爱关系”后,尹某某以生意资金周转、支付店铺租金、父母因故即将有牢狱之灾等种种理由,在短短交往期内累计骗取王某某7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尹某某退还给申某某的8万元彩礼钱中,有2万元是她以“急需还贷”为由,让王某某直接转账给了申某某。
陈某(2025年1月):尹某某被捕时,警方发现她手机里还有一位正处于交往中的受害者。陈某直到与警方联系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女友的名字“尹某某”也是假的。
现年36岁的尹某某为何会一步步走入犯罪深渊?
尹某某自述,她出生于山东某村庄,仅6个月大时被送往其大姑家寄养,亲生父亲在她7岁时因家庭原因服农药自尽,母亲带着二姐远走。她称:“我从小跟大娘一起生活长大,他们没有给我很好的生活,在家里受偏见,家人不喜欢我,我读书念到初中三年级上学期就辍学了,后来一直在社会上闯荡。”
对于她的说法,其大姑在接受警方问询时则表示:“把钱塞给她让她继续读书,她都不肯。出去打工后,就很少与我们联系。”
在尹某某自己看来,她的两段婚姻也并不幸福。
2009年,她在某酒店务工时,与酒店厨师夏某某相识结婚,两人生有一女,这段婚姻仅持续3年,后因家庭矛盾两人离异。
2015年尹某某第二次结婚。2016年,她与第二任丈夫生下一女后,选择辞职创业,与丈夫崔某某一起开了一家麻辣烫店,但因经营不善倒闭。2021年前后,她与第二任丈夫分居后,她又辗转多家美容减肥机构打工。2023年,她在青岛城阳区开了一家减肥馆,她称“那时一个月能赚两万多元”。
尹某某称:“分居后,由崔某某母亲照顾女儿,女儿身体不好,但崔母平时不要我的钱,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收下,想女儿了才会跟崔母联系。”
尹某某说至今不知自己生母名字。
庭审现场:尹某某宣称“我不需要谅解,也不退赃”
2025年11月17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尹某某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重婚罪和诈骗罪。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形成了严密的证据链。
尹某某曾当庭提出要求申某某回避,理由是申某某作为被害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此申请被审判长当庭依法驳回。
检方指控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家庭背景,隐瞒已婚事实,以谈恋爱、结婚为名,骗取申某某及其家人财物。经核算,扣除尹某某在交往期间部分小额返还和共同开销,认定其骗取申某某的财物金额为79,140元。检方同时指出,对其他受害者(如杨某某、王某某等)的诈骗行为亦构成犯罪事实。
检方指控尹某某在有配偶(未与崔某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公然与申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举办婚礼,其行为构成重婚罪。
检方认为尹某某行为同时触犯重婚罪与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尹某某的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贞提出,尹某某伪造银行存单、购买假金条等行为是其诈骗犯罪的手段,应作为诈骗罪的组成部分进行整体评价(即“吸收犯”理论),不应再单独定罪处罚(如伪造金融票证罪等)。
在法庭上,面对法官关于是否认罪及是否愿意退赃以争取被害人谅解的询问时,尹某某表示:“不需要谅解,也不会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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