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显示,11月4日,通山县财政局发布一则关于对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处理处罚的公告,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在通山县人民医院介入中心配置设备一套(DSA等)采购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八、第十二、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被处以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元整(¥13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被责令立即整改。处罚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

来源: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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