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建立严格涉校涉师发文审核机制、规范涉校涉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格中小学教师借调借用管理等八条措施。
事务多、时间少、负担重,早已成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痛点。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十分重视教师减负。2019年,中办、国办即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24年以来,国家以及地方教育部门更是持续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专项整治行动。
此番教育部《通知》明确的八条措施,很全面,也很务实,直指病灶,基本涵盖了目前已知的中小学教师非教学事务。在治理举措上着眼于常态化管理,除了一些具体对策外,还要求建立服务保障、监测核查、协同治理等长效机制,以确保“进一步”减负政策目标的实现。
学校是教育机构,教师是专业人才,就应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分配在教书育人上。然而,一些学校组织管理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绩效主义,过于追求表面化的整齐和一致,不管是哪个条线来的任务都接手,让教师承担了太多非教育教学事务。
一些非教育领域的社会事务,也频频挤占老师的时间。相关部门下达给各学校的任务、组织的考核、评比、检查,以及打卡投票、痕迹管理、点赞好评等,学校往往很难拒绝,只好层层往下安排,最终还是基层教师承担了所有。
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教师负担调查组此前曾发现,部分地区学校和教师作为“行政终端”,承担着基层政府多线事务的下沉。这也加剧了学校和教师职能的“异化”,在负担越来越重的同时,也越来越背离教育教学。
也因此,若想进一步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必须自上而下、协同治理。教师负担重,呈现出来的是现象,问题的根子仍在于各级行政部门。教师不是“行政终端”,管理者要敢于向自身开刀、向形式主义开刀,下大力气压减那些不必要的非教育教学任务。
比如此次《通知》明确,“不得随意设置创建示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严禁以调研、评估、指导、监测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这些规定均追根溯源,或有望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当然,学校也应跟得上治理的思路和节奏,不断摸索更优的手段和路径。比如承认多种备课形式,不过分追求教案美观和字数,推行“教龄分层免检”制度;再如多些问题导向,减少“表演式”的公开课和空洞的理论学习等。对必要的事务性活动,则采用标准流程。
应该看到,任何举措都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可能。这也意味着,为广大中小学教师减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持续用力,点滴改进,发现什么问题就治理什么问题,同时也要防止新增负担的“反弹”。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