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图 /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文 | 柳宇霆
又一起未成年人杀人案件重槌落地。
据报道,2022 年 9 月,徐女士的丈夫许某在家门口被一名男孩小陌杀害。双方互不认识,完全陌生。案发时,凶手还不满 14 周岁,许某殁年 44 岁。
历经近 3 年的司法程序,2025 年 7 月,此案于山东淄博中院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小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 13 年。
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人间悲剧。凶手作案之时还不满 14 周岁,即便是受审判决的今天,也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居然沦为了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厉惩罚,并付出长达 13 年自由的代价。
对被害人来说,深夜平白无故遭人刺杀,更是一场从天而降的无妄之灾。宝贵的生命被一个陌生少年轻易剥夺,血案留给这个家庭无尽的悲痛。
因此,追究少年凶手刑责,乃民心所向。
此前,我国法律考虑到,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认识和控制能力有限,故而规定这一特殊群体触犯刑律,应当从轻或减轻刑罚,对部分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不予追究刑责。
但现实情况是,随着社会发展水平提高,一些未成年人发育愈加 " 成熟 ",作案手段、危害程度令人发指,甚至远超一般成年人。如其犯下血案不负法律责任,不仅给受害人及其家人造成 " 二次伤害 ",更会引来公众对法律公平性的质疑。
低龄未成年人也可追究刑责,方能弘扬正义、告慰民心。法律是时代精神的回响,理应与社会发展同向而行。追究少年凶手刑责,也符合法治精髓。
2020 年 12 月,《刑法修正案(十一)》获得通过,明确 "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根据这一条款,类似的未成年人犯罪,将不再拥有法律的 " 护城河 "。而最高检则被赋予了核准追诉的权力,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更好地体现公平与正义。
此前,河北邯郸初中生遭杀害埋尸案,也是经最高检核准追诉,两名小凶手分别被判无期和 12 年有期徒刑。
回到这起个案。还不满 14 周岁的凶手," 多次持刀捅刺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致被害人胸部最大一处伤口长达 19.0cm,深达胸腔,胸腔脏器外露 ",足以体现其主观恶性极大,手段极其残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追诉条件。
尽管凶手患有品行与情绪混合性障碍、未特定的非器质性精神病,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并不影响追究其刑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小陌在审讯过程中,故意编造 " 麦克斯 " 等情节企图蒙混过关,更暴露其罪恶本心。
综合来看,小凶手被判 13 年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最高检核准追诉,启动司法追究的齿轮,既是对罪大恶极者的当头棒喝,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震慑教育,对受害者及其家人,也是直抵人心的慰藉。
震慑、遏制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并不是终点。通过立法、司法等手段,依法打击犯罪,固然能起到荡涤污垢、以正视听的积极作用,但从深层次看,还需要加强源头治理。
在现实生活中,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众多,家庭、个人难辞其咎,社会层面也有责任。从这起案件看,也是如此,凶手小陌年纪轻轻辍学,曾供述受游戏动漫中的暴力影响,很多案例中也有类似 " 影子 "。
痛定思痛,在庭审落下帷幕的同时,有必要加大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力度,推动各方形成合力,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撰稿 / 柳宇霆(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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