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透明化治理与公众服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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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透明化治理与公众服务提升

该《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旨在全面界定医疗卫生机构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具体内容、实施方式及合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指导。卫生部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子站点,并持续动态更新“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2009年度,卫生部共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涉及2人),所有申请均得到高效处理,且未出现公众对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或行政诉讼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正式向社会发布2009年度卫生部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七个主要部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政府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附表。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电子版报告可通过“卫生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电话:略)。

一、概述

2009年,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在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严格遵循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方针,结合社会公众的实际信息需求,依法推进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全面指导医疗卫生系统的信息公开实践,有效提升了卫生部机关和卫生系统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效率。

(一)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据《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卫生部正积极组织起草《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信息,增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公开性。该《办法》将明确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目前,《办法》已公开征求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

(二)深化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总结全国医院院务公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条例》对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要求,卫生部先后制定了《院务公开目录(试行)》和《医院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信息目录》,将院务公开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基本制度,强化对全国院务公开内容的指导。通过开展“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评比活动,并印发《全国医院院务公开示范点考核标准》,以示范点带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2009年12月,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时限、方式、范围和效果进行监督考核,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维护患者权益、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卫生部在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33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71条,占比11.6%;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比0.4%;行政许可类信息31条,占比1.3%;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比0.08%;卫生标准类信息111条,占比4.7%;卫生统计类信息5条,占比0.2%;工作动态类信息1785条,占比76.6%;通告公告类信息114条,占比4.8%。

卫生部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平台,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子站,并坚持动态编制“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卫生部网站总页面浏览量达118,886,067次,总点击数为1,282,099,710次。日点击量最高达到1900万次(日均400万次),位居国务院各部门网站点击量前列。

除网站公开外,卫生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还通过《卫生部公报》进行发布。《卫生部公报》每月15日出版,通过邮寄方式向全国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赠送,每期发放量达1.5万份。《卫生部公报》同时在线刊载于卫生部网站,方便公众查询。

2009年,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全年发布新闻通稿1340篇,进行卫生政策解读和权威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卫生要闻428条、领导活动532条、新闻发布121条、疫情信息218条、政策解读41条;安排新闻采访199件次,进行答疑解惑和媒体引导;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10次、专题新闻发布会12次;部领导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2次发布会、在国庆新闻中心举行1次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卫生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4件次。当面申请7件,占比5%;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申请70件,占比52%;以电子邮件申请22件,占比16%;以传真形式申请4件,占比3%;以信函形式申请31件,占比23%。

对于所有134件申请,卫生部均按规定予以答复。在答复中,已主动公开的信息19件,占比14.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经审查,“同意公开”的7件,占比5.2%;“同意部分公开”的50件,占比37.3%;未予提供所申请信息的58件,占比43.2%。在未予提供信息的答复中,“信息不存在”的10件,占比17.2%;“非本部门掌握”的26件,占比44.8%;“申请内容不明确”的4件,占比6.8%;属于《条例》第十四条免予公开范围的3件,占比5.1%;另有不属于信息公开内容的15件,占比25.8%。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卫生部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次(涉及2人),所有申请均得到有效处理,未收到公众对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支出及收费情况

2009年,卫生部用于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建设的支出为26.98万元,用于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安全加固的支出为9.1万元,用于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建设的支出为31.2万元。

截至目前,卫生部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总体而言,在卫生工作备受社会关注的背景下,卫生部信息公开工作和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作为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卫生部对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需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也需更深入落实。

未来,卫生部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诚信服务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为卫生事业发展和公众服务提供支持。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依据《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尽快印发实施《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并持续优化工作制度,推动卫生系统信息公开。二是以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为重点,扎实做好院务公开等基层工作。加强行业内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指导与培训,制定并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拓展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为核心,全面推进卫生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声,增强透明度。同时,改进日常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化解疑虑。

七、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三)申诉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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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共卫生服务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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