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撞上大雁,责任无人认领。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在山东东营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架拍摄鸟浪的无人机与大雁相撞并一同掉落。目击者称,大雁摔至大坝上死亡,无人机操作者未现身,涉事无人机后来还被人悄悄捡走。时值东营黄河口观鸟季,使用无人机低空追逐等不文明观鸟行为时有发生,引发网友担忧。

2025年9月,东营黄河口湿地,低飞的无人机正在靠近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卷羽鹈鹕。图据中国新闻周刊
万鸟齐翔,绵延数里,是黄河湿地上空最灵动的诗行。近两年,东营鸟浪凭借自然景观圈粉无数,大批游客扛着“长枪短炮”来此观鸟。为了拍到视角独特、细节逼真的镜头,一些观鸟者用无人机低空追逐飞鸟,甚至肆意冲散鸟群,进行诱导拍摄。无人机的嗡鸣声、无休止的追逐,不仅消耗候鸟为迁徙储备的能量,而且打乱鸟儿的觅食与休憩节奏,甚至可能导致个体掉队或死亡。大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此次被无人机撞击致死,令网友心疼。悲剧的发生,警示文明观鸟不仅是对个别行为的纠偏,更是必须守住的生态底线。
大雁坠落,暴露无人机管控的现实困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域内从事“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无人机扰鸟无疑涉嫌违反这一法规。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保护区管理面临有法难依的结构性困境。一方面,飞手往往远离飞行现场,管理人员难以精确锁定无人机的实际操控者;另一方面,尽管管理站投入了不少人力排班巡逻,但工作人员缺乏执法权,即便找到涉事飞手也只能劝不能罚。大雁受撞击而死,始终无人担责,这一结果恰恰印证了规则制定与管理现实之间存在落差。
以伤害大雁为代价换来的镜头不是震撼而是残忍,对精美大片的追逐不能凌驾于对鸟儿栖息地的保护之上。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细化自然保护区无人机飞行的禁飞范围和干扰认定标准,将低空追逐、持续盘旋等具体扰鸟行为纳入处罚范畴。执法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监控效率,建立保护区管理机构、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无人机扰鸟行为,破解“有人劝、无人罚”的无人机管控治理困境。飞手也要自觉恪守法律底线,抵制不文明观鸟行为,守护好飞鸟迁徙的生命线。
无人机扰鸟,不能成为生态保护的盲区。惊飞的鸟群,不该是任何大片的背景。莫再让无人机飞过生态保护红线,夺走本属于鸟群的清净与自在。只有让法律长出牙齿,通过技术手段织防护网,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才能真正留住万千候鸟舒卷翻飞的生态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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