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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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标准(英文:Environmental Noise Standard)是为保障公众健康与生活环境,对噪声允许限度所制定的规范。其核心制定原则聚焦于保护人类听力、睡眠休息、交谈思考的清晰度,并强调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实际可操作性。环境噪声基本标准作为基础框架,各国通常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的基准值(如睡眠时段30分贝),并结合本国具体国情与地方特点进行定制。这些标准涵盖不同区域的户外噪声限值和各类室内空间的噪声要求,是环境标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制定此类标准旨在 mitigation噪声对人类的影响,并为合理应用噪声控制技术及实施噪声控制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标准简介

高强度噪声对人们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产生显著负面影响。在日常工作与生活环境中,噪声 primarily causes听力损伤,干扰对话、思维、休息和睡眠。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调研数据,在85分贝和90分贝噪声环境中连续工作30年,耳聋风险率分别达到8%和18%。噪声级达到70分贝时,正常交谈变得困难。对工厂周边居民的调查表明,干扰睡眠和休息的噪声阈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5分贝。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于1975年发布了保护健康与安宁的噪声标准。中国同样提出了环境噪声允许范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

中国国家标准

中国现行国家标准主要包括《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定义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估与管理,但不涵盖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起降和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则规定了营业性文化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与设施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适用于相关噪声的管理、评价与控制。

环境噪声检测

环境噪声检测需使用精度为2型及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必须符合GB3785和GB/T17181的规定,并定期进行校验。测量前后用声校准器校准仪器时,示值偏差不得超过0.5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T15173对1级或2级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需加装防风罩。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传声器位置)进行环境噪声测量:

a)一般户外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米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米以上。必要时可设置于高层建筑,以扩展监测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时,传声器应固定于车顶1.2米高处。

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米处,距地面高度1.2米以上。

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米,距窗约1.5米处,距地面1.2米至1.5米高。

环境噪声对工作与休息造成严重干扰,当居民遇到噪声问题时,可先委托具备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环境或室内噪声进行系统、科学检测。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后,若确认噪声超标,可向物业管理方或当地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将依据国家环保标准与相关法规处理超标事件。作为国家法定计量技术研究机构,并拥有多项声学基准,四川省内最早获得低频噪音检测资质的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声学研究所倡导,国家标准为环境噪声检测与控制提供了坚实支撑,一旦居民遭遇环境噪音困扰或怀疑居所噪声超标,应维护自身权益,向具备检测仲裁资格的单位申请检测,相关单位将依标进行检测,恢复宁静环境。

制定依据

环境噪声标准制定的依据

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制定各类噪声标准的基础。各国多参考ISO推荐的基数(如睡眠30分贝),并结合地区差异、一天内不同时段、室内噪声受室外影响的修正值,以及本国经济技术条件来定制环境噪声标准。

中国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以听力保护基本标准为依据,并考虑了国内工业经济现状制定。

户外标准

环境噪声引发烦恼的主要原因是干扰交谈、思考、睡眠和休息。中国环境噪声标准中的特殊住宅区指需极度安静的区域,如休养区、高级宾馆区;居民、文教区指纯居民与文教机关区;一类混合区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二类混合区指工业、商业、少量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指商业繁华区;工业集中区指政府划定工业区;交通干线两侧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表6所列标准值为户外允许噪声级,测量点选在受噪声影响的居住建筑窗外1米,高1.2米处。夜间频繁噪声峰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尔噪声峰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

0类50分贝40分贝

1类55分贝45分贝

2类60分贝50分贝

3类65分贝55分贝

4类70分贝55分贝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需特别安静的区域。城郊和乡村的此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背景噪声(无列车时)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室内标准

室内噪声标准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住宅室内标准基于生活安静需求与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参考窗户条件制定,通常不低于区域环境标准20分贝。中国规定住宅室内标准低于区域环境标准10分贝,因城市中存在较多紧邻住宅的小工厂。非住宅室内标准根据房间用途确定。

洁净室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洁净室内噪声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动态测试时,洁净室内噪声级不超过70分贝。

二、空态测试时,乱流洁净室噪声级不宜大于60分贝;层流洁净室噪声级不应大于65分贝。

注:

①因技术经济限制或噪声大于70分贝对生产无影响时,噪声级可放宽至75分贝;

②上述噪声级指室内各工作点人耳位置(人离开)的测量值。变动噪声取正常工作日等效连续声压级。

洁净室噪声频谱限制采用倍频程声压级;

洁净室平、剖面布置应考虑噪声控制,围护结构应具良好隔声性能,且各部分隔声量相近。

洁净室内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辐射噪声超标的设备需设专用隔声设施(如隔声间、隔声罩)。

洁净室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噪声超标时,应采取隔声、消声、隔振等措施。除事故排风外,排风系统需进行减噪设计。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内风速根据室内噪声级要求选用:

一、总风管为6~10米/秒;

二、无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6~8米/秒;

三、有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3~6米/秒。

洁净室噪声控制设计需确保不影响空气洁净度要求。

参考资料 >

生态环境部发布年度《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噪声污染”标准\-“超标”+“扰民”.搜狐网.2025-07-31

标签: 噪声环境质量标准 室内环境噪声标准 噪声环境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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