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的高三女生小丽(化名)在学校坠亡,公众对花季少女的不幸痛惜之余,自然想了解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然而,11月18日,事发的西安市武屯职业高级中学负责人回应称澎湃新闻称,“没有必要跟你解释”;与此同时,澎湃新闻联系武屯派出所方面,工作人员则称,关于此事,“不能对外做出解释。”
对媒体的采访,有关方面一个说“没必要”,另一个说“不能对外”。也许,事件确实没有调查清楚,或者正在走程序。这自然是学校和有关部门从自己的角度来考虑,但事发已经20多天了,无论从这名女生的亲人,还是公众的知情权来说,回应和解释都是很有必要的。
一是小丽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产生轻生念头。据女生的舅舅称,10月26日周日那天,小丽因为没有完成老师的罚抄任务,在课堂上被老师谈话了13分钟,上午第一节课下课后,小丽从教学楼1楼走到4楼一间空教室,在窗沿位置独自坐了约40分钟,随后发生坠亡。这个说法是不是属实?其中“罚抄任务”是到什么程度?“谈话13分钟”讲了什么?这些问题的查清并不属于“死无对证”,而是可以调查了解的。
二是这天是不是属于补课。家属怀疑事发当日为周日,学校违规补课;有关人员却予以否认说“不是补课”。各执一词,依据在哪?把这个情节解释清楚也是不难的。
有关人员对“解释”的回应,让公众生发疑问。有网友在跟帖中说“这些人回答问题遮遮掩掩”,还有说“经典的不回应问题,经典的问这个去问那个去,所以为什么会坠亡?这么久了搞不清楚?”
明明应该向公众解释清楚的事,却以各种“理由”予以回避,甚至拒绝解释。一名学生在校坠亡,这是谁也不愿意发生的事。但毕竟是发生在学校,这对于学校、教育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来说,一定是个沉重的压力,有管理责任压力,也有舆论批评压力。但是,越是这样越要向公众及时解释清楚,这是学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非不想解释就可以不解释的。
现实中这样“回避解释”的事并不个案。舆情当前,有关方面为避免言论不当引发更多争议,选择模糊回应,这似乎成了一些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应急套路”。岂不知,这样的“应付”,会引发公众更多的质疑。
诚然,发生校园不幸事件原因很复杂,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小丽在校坠亡责任与“不愿意解释”的相关,但至少可以引发人们思考如何解决学校和教育部门面对类似事件时规避责任、不愿解释的问题。
依据《民法典》《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可以进一步细化学校“教育、管理职责”的判定标准。如果校方能够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向家属和社会出具包含事件时间线、应急处置过程等核心内容的书面说明,用事实证明“是否尽到法定义务”,而非以“没必要”“不能对外”的态度拒绝解释关键信息,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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