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社交媒体鼓吹手术水平,法院:医院全额退费并三倍赔偿

mysmile 新闻资讯 1

医生开设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对外鼓吹手术水平,法院认定这一行为构成欺诈并责令医院三倍赔偿。

11月11日,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6件涉医疗领域消费欺诈典型案例。澎湃新闻注意到,典型案例明晰医疗纠纷案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条件、医疗机构消费欺诈的典型情形,通过“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标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准确运用,督促医疗机构依法诚信经营,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数据显示,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北京三中院共审结医疗纠纷案件310件,其中涉消费欺诈案件59件,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

涉医疗消费欺诈纠纷多集中于营利性医疗机构。通报指出,此类机构由社会资金投资、非政府运营,大多未纳入医保定点,医疗产品及服务实行自主定价,患者需全额自费。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后,若未获得预期服务效果,易对费用合理性和服务合法性产生质疑,进而引发消费欺诈争议。

北京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平介绍,当前医疗消费欺诈行为呈现多样性特征,主要包括四类情形:一是虚构医疗机构资质,违规提供超出等级的医疗服务;二是夸大医生专业资质、执业经历等,骗取患者信任;三是虚假承诺医疗产品或服务效果,诱使消费者购买;四是虚构或夸大患者病情,实施过度医疗。实施主体涵盖医疗机构本身、医务人员、销售人员等相关服务人员。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典型案例中,有3件涉及医疗美容服务欺诈,包括医生通过社交媒体鼓吹手术水平、医院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隐瞒手术并发症并虚假承诺效果等情形。

在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某医疗美容医院及医生王某因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被判退还患者费用并支付三倍赔偿。

案情显示,2022年3月,肖某因双耳提升美容需求,前往该医疗美容医院面诊。医院工作人员宣称机构系“全国连锁上市机构、通过国际JCI认证”,并推荐医生王某,称其为“国际、国内顶尖医生”。肖某在王某的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看到,其以该医院“技术院长”身份宣传拉皮手术,自称“公立三甲整形外科执业15年副主任医师”,还承诺“手术全过程录视频、拍照片,保障安全与效果”。

受上述宣传吸引,肖某支付8万元手术费,由王某实施手术。但术后耳下提升效果未达预期,双方产生纠纷。肖某通过公证固定了王某的网络宣传内容,诉至法院,要求医院退还医疗费8万元、赔偿三倍损失24万元及公证费5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是为改善容貌、提升生活品质,属于“生活消费”范畴。该医疗美容医院作为营利性机构,通过提供服务获取利润,具备“经营者”特征,且服务项目按市场价格定价,肖某费用全额自费,双方法律关系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法院查明,王某长期执业于私营医疗美容诊所,其宣称的“公立三甲整形外科15年执业经历”与事实不符。而医生的合法资质、专业背景及执业经验,是消费者选择医疗机构的重要考量因素,该虚假宣传足以误导消费者基于信赖选择服务。虽王某系自行发布虚假信息,但医院通过其宣传获取手术收益,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医疗服务合同,医院退还肖某医疗费8万元,并赔偿三倍损失24万元。

北京三中院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本案明确了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的法律适用边界,警示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夸大医生资质、手术效果、服务流程,也不得放任医务人员个人进行虚假宣传,否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案例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指引:对于医疗机构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宣传内容,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若发生纠纷,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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