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期间,男子长时间精神虐待女友,导致其多次自杀,最终不幸身亡。11月25日, 在“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之际,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惩治家庭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关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对马某某虐待案进行了披露。
同居一年,女友多次自杀
2021年12月,马某某与女友苗某(殁年25岁)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自2022年1月至12月租房共同生活,并与对方家长见面、参加对方家庭聚会,有了结婚的意愿。
然而,马某某经常以没有安全感为由,使苗某产生亏欠感,并以出轨、分手相威胁,要求苗某不要出差、删除其他异性微信、及时向其报备等,限制苗某个人发展和人际交往,对苗某进行情感操纵、孤立和控制。除此之外,马某某还长时间、持续性对苗某进行辱骂、无端指责和肆意污蔑。
2022年4月,马某某因担心分手,不允许苗某出国进修,长时间地辱骂、贬损苗某,导致苗某吞食安眠药物自杀,后苗某被送医救治。同年8月,马某某出轨被苗某发现,苗某再次吞食镇静类催眠药物自杀,被送医救治。同年12月10日晚,马某某与朋友在酒吧喝酒时,因对苗某与同学在外聚会不满,再次通过微信长时间辱骂、贬损、指责苗某,导致苗某精神崩溃,于12月11日凌晨吞食药物自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25年1月10日,经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虐待罪依法对马某某批准逮捕。
办案人员夯实精神虐待证据
公安机关立案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侦查人员共同会商案件,并提出取证意见,夯实精神虐待证据。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一方面,马某某、苗某二人虽未正式登记结婚,但确立恋爱关系后一年的时间里共同生活,有共同组建家庭的意愿,在经济上互相扶持、精神上相互依赖,处于较稳定的婚前共同生活状态,形成事实上的家庭成员关系。
另一方面,结合二人微信聊天记录、手机存储照片、证人证言等,确认马某某限制苗某社交、监控其行踪与通讯,侮辱苗某人格、贬损苗某自身价值,对苗某实施情感操纵,应认定为虐待行为。且该精神虐待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残忍性,最终导致苗某精神崩溃,服药自杀身亡,已达到情节恶劣程度。
检察机关认为,马某某长时间、持续性地对苗某的情感操纵、情绪发泄等精神虐待行为与苗某自杀身亡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已构成虐待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马某某辩解自己没有虐待行为,苗某的死亡与自己没有因果关系,辩护律师作出无罪辩护。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检察官多次向被告人释法说理。被告人最终准确认知法律规定并反思自身行为,当庭认罪认罚,真心悔过,认罪服法。
2025年2月24日,经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虐待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据介绍,该案将具备共同生活基础的稳定婚前同居关系和精神虐待行为纳入虐待罪刑事评价范畴,推动刑法与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有效衔接,进一步消除反家暴“灰色地带”,织密新的社会生活样态下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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