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立法争议:禁止与规范之间的全国人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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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立法争议:禁止与规范之间的全国人大讨论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帆指出,当前代孕领域面临的核心问题在于许多未获资质的医疗机构非法从事代孕活动,以及中介组织在隐秘环境下进行精子、卵子的采集和供应等违规操作。他强调,目前仅有两个部门规章对代孕问题有所规定,因此在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中,将“禁止代孕”条款纳入法律体系显得尤为迫切。

消息背景:据新京报报道,基于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新增了“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规定。在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提议,代孕问题不应被全面禁止,而应探索将“禁止代孕”调整为“规范代孕”。

委员建议:禁止代孕需谨慎评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严以新提出,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的核心目标是为“全面二孩”政策提供法律支持,因此修法应聚焦于此,而非扩展至代孕议题。他质疑增加禁止代孕条款的社会影响是否经过评估,并强调“代孕涉及多重法律问题,是禁止还是规范?是否应在本法或其他法律中处理,都需深入探讨”。

“代孕关乎每位公民的生育权”,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表示,她在2014年调研全国失独家庭时发现,部分家庭希望通过政府援助再生子女。她举例说明,一个失独家庭因女方无法生育且无力承担代孕费用,最终导致离婚,男方重组家庭,留下女方孤独无依。“这些家庭迫切希望政府介入。我们在2014年调研报告中建议,利用辅助生殖技术以低成本帮助失独家庭再育”。

孙晓梅建议,若将代孕纳入法律,应广泛征集意见,制定详细条款,明确代孕的合法与非法情形、监督机制及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天鸿指出,美国有26个州允许代孕,台湾地区也从全面禁止转向逐步开放。如果法律彻底禁止代孕,可能导致“地下代孕”持续存在,并驱使有需求者前往允许代孕的国家,因此法律层面禁止代孕需慎重考量。

分歧焦点:部分委员支持“禁止代孕”入法

也有委员支持将“禁止代孕”写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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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刑法代孕 我国代孕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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