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洋
来源:互联网

许洋,男,回族,1971年5月生,云南大理人,大学学历,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

2020年8月,许洋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89年3月至2001年9月,在部队服役;

2001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

2001年12月至2003年11月,任楚雄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2003年11月至2006年2月,任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正科级);

2006年2月至2007年5月,任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局长;

2007年5月至2008年7月,任楚雄州楚雄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任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楚雄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正处级);

2010年7月至2013年8月,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正处级);

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2014年3月至2019年2月,任红河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2019年2月,任迪庆州委副书记。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12月2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云南省迪庆州委副书记许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决定逮捕

2020年6月,云南省迪庆州委原副书记许洋(副厅级)涉嫌受贿,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对许洋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0年8月,云南省迪庆州委原副书记许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洋利用担任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楚雄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红河州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任、设备采购、化解矿地矛盾纠纷、办理机动车号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为走私团伙提供查缉信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许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

“抽名烟、喝名酒、穿名牌、戴名表、坐名车”的他,还干了啥?.今日头条-新京报.2022-12-15

云南省迪庆州委副书记许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日头条-环球网.2022-12-15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许洋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08-13

云南省迪庆州委副书记许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09-17

许洋任迪庆州委副书记.中国经济网.2020-04-22

云南省迪庆州委副书记许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人民网.2020-04-22

云南省迪庆州委副书记许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国政府网.2025-09-17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许洋决定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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