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必龙,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籍贯安徽天长,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市级)。
2019年9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人物履历
1984年08月,天长市财贸办公室干事、秘书;
1994年04月,挂职天长市官桥乡见习副乡长、副乡长、赵巷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1995年04月,天长市食品公司党支部书记;
1996年09月,天长市官桥乡党委书记、乡长;
1997年01月,天长市官桥乡党委书记;
2000年03月,天长市秦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3年05月,天长市秦栏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4年04月,天长市秦栏镇党委书记;
2005年02月,全椒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5年04月,全椒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0年07月,全椒县委书记;
2011年01月,全椒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11月-2019年9月,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市级)。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1日,滁州经开区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宣布省委决定:盛必龙同志任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人物事件
2019年9月,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盛必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盛必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工作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盛必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观念,毫无敬畏之心,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大搞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涉嫌职务犯罪,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毒化单位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盛必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020年5月21日下午,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盛必龙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从担任全椒县县长到接受审查调查前,盛必龙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3次索取或非法收受9名企业老板财物折合人民币960万余元,其中索贿11次,索贿金额高达684万余元,约占其涉案总额的71%。
参考资料 >
安徽滁州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盛必龙被双开.www.thepaper.cn.2019-09-03
安徽全椒县委原书记盛必龙获刑十年半:涉案金额近千万.澎湃.2020-05-24
办件事收笔钱!安徽一厅干被留置前三天还索贿送给骗子.网易新闻.2020-09-03